課程能訂定明確的教學大綱(含目標、進度、教法、教課書及參考書、成績考核方式及office hour等)及即時上網公告之執行成效
- 本校『教師資訊系統』提供教師填寫『教師授課課程大綱』的工具。所有專、兼任教師,在每學期學生選課前,皆須上網填寫其所授課程之中、英文教學大綱,包含該課程之上課內容、上課方式、每週進度、使用書籍、參考書籍、及評分考核方式等。
- 成績評定方式雖由教師依上課方式自訂,各項評分項目之比例亦可自行調整,惟必須上網公告,並於上課時(通常在每學期第一週上課時)明確告知受課同學。爾後即使因實際上課情況,或學生學習成果與預期有所落差,而必須對分數的評定方式有所調整,亦須先經由受課學生的同意方可變更,教師不得私下任意更動評分方式,以維護上課學生之權益。